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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表彰】共青团91制片厂 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共青团工作表彰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6-03-20 11:28 点击数:

各级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

2025年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坚强领导下,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把党的中心任务作为中国青年运动和青年工作的主题和方向,组织动员广大青年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贡献青春力量,展现出自信自强、刚健有为的精神风貌,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学院团委按照学校团委工作部署拟对2025年度共青团工作进行评优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团支部书记、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二、评选条件

(一)校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团员教育管理取得实效,“青年之家”等阵地作用发挥较好。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党、团、队衔接顺畅,推优入党效果明显。团组织稳定性较强,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组织需成立满1年。

3.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积极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围绕团员青年在成长发展、创新创造、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就业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方面的现实需求,提供有效服务,团员青年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4.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中心任务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在科技创新、乡村全面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文化传承等各领域各方面工作中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党组织、社会对共青团工作评价高。

5.参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集体,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及以上组织或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优先考虑。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十佳”团支部书记

1.基本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3)能力上强。政治能力、理论素养、群众工作本领强,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动员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坚持担当实干,善于改革创新,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勇于到艰苦环境和基层一线去担苦、担难、担重、担险,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坚决斗争。

(5)作风上强。能吃苦、肯拼搏,涵养积极健康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觉践行群众路线、树牢群众观点,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全面从严管团治团要求,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带头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2.学生团干部参评条件:

(1)截至2026年4月30日,担任团干部不少于一学期。参评“十佳”团支部书记要求于2025年度担任团支部书记或团支部副书记,连续任职时间不少于一年;

(2)原则上要求学生成绩满足综合排名在专业前40%;

(3)在202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者优先考虑。

3.教师团干部参评条件:

(1)截至2026年4月30日,担任二级团组织团干部工作不少于一年;

(2)在2025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年度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3)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三)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远大、信念坚定。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2.刻苦学习、锐意创新。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创先争优,热爱劳动、刻苦学习、崇尚实干,努力成为行业骨干、青年先锋,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带头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做到不信邪、不怕鬼、骨头硬,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安全;

4.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带头站稳人民立场,厚植家国情怀,脚踏实地、求真务实,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勇当先锋队、突击队。

5.崇德向善、严守纪律。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树立集体主义思想,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

6.从未满28周岁的在籍在校共青团员中评选,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7.团龄在一年以上,且202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8.近两年获得过院级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优先考虑。

9.年满18周岁的原则上应当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严实标准。各级团组织要在评选推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要将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条件,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优中选优。本次表彰时间为2025年自然年度,2025级新生及新生团支部由于学习、工作未满一年,不参与本次表彰。

(二)坚持程序严格。要落实表彰先进请青年一起评议的要求,拟申报单位和个人均需由基层逐级推荐、各级团组织层层把关产生。合理运用2025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

(三)坚持政治把关。各二级团组织应当加强对受到表彰的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服务。对团组织应当重点了解其自身建设、工作开展、作用发挥等情况,对工作退步的应当予以督促提醒、指导帮助;对团员、团干部应当重点了解关心其学业、职业发展情况,了解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困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单位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者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单位或者个人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者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落实共青团改革、“全团带队”责任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者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四)坚持推报规范。各类荣誉评选由个人(集体)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团组织审核推荐,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团委。

1.有意申报校级(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支部请于3月24日17点前向学院团委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学院团委将随后组织答辩;全院共有2个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指标,1个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指标。

2.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年级辅导员按照指标进行评选指导。相关申报材料请于3月25日前交到各年级辅导员处,各年级请于3月26日17点前交至学院团委,请注意表格勿改动。

3. 参与优秀个人荣誉评选的同学请勿重复参评(如既在学生组织、社团参评,又在所在支部参评)。

91制片厂 团委

2026年3月20日